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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入驻协议

    泰禾天丰平台入驻协议


    甲 方:

    乙 方:青岛西海岸泰烨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乙方系经合法批准成立的,由青岛西海岸泰烨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立,基于乙方网站www.yweidao.com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共同发展、双赢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成为乙方会员,在乙方网站www.yweidao.com上开设“网上店铺”,网上店铺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旗舰店:卖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京东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入驻泰禾天丰平台所开设的店铺。

    (二)专卖店:卖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TM状态)授权文件在泰禾天丰平台开设的店铺。

    (三)专营店:经营泰禾天丰平台相同一级类目下两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TM状态)商品的店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网上店铺”功能,以甲方本协议所选定的功能为准,见第三条。

    第三条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需要向乙方缴纳相应服务费用。

    (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如下:

    表一:泰禾天丰平台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序号

    功能

    平台服务费(元/年)

    交易佣金

    保证金

    服务内容

    1

    旗舰店

    2698

    5%

    1000

    1、开设网上店铺;

    2、订单支付结算;

    37天首页资源位服务

    2

    专卖店

    2698

    5%

    1000

    1、开设网上店铺;

    2、订单支付结算;

    3

    专营店

    2698

    5%

    1000

    1、开设网上店铺;

    2、订单支付结算;

    4

    运营托管服务

    ——

    ——

    ——

    1 店铺装修;

    2、产品上下架服务;

    5

    入驻乙方提供第三方平台

    ——

    5%

    ——

    入驻泰禾天丰在其他第三方平台所开设旗舰店;

    (二)甲方所选择的“网上店铺”产品服务功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须缴纳的网上店铺平台服务费合计:¥ 2698 /年(大写:贰仟陆佰玖拾捌圆整)。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为甲方减免 12 个月的平台服务费。

    (五)甲方须缴纳保证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圆整)。

    (六)乙方自收到甲方的服务费用之后,次月提供发票。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后按约定向乙方缴纳平台服务费和保证金。甲乙双方账户信息:

    甲方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名称:青岛西海岸泰烨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账号: 24410154700004203

    乙方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第五条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并在乙方网站www.yweidao.com进行注册。甲方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注册信息及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甲方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证明文件等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上述文件不合格导致甲方不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入驻条件的,乙方有权单方全部或部分限制甲方经营,直至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乙方对甲方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乙方向甲方发出网上店铺服务开通通知。平台服务费自网上店铺开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甲方应自行保护其账号、密码等账户信息的安全,应及时修改自己的密码。甲方账号下发出的交易指令及其它指令视为甲方行为,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下述约定对甲方在乙方网站www.yweidao.com完成交易的货款进行结算:

    (一)买家通过乙方平台与甲方进行交易的,货款须支付至与乙方合作的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中或乙方指定账户中。

    (二)甲方按照《泰禾天丰电商平台会员申请表》或其他补充协议(若有)中确认的结算期与乙方进行对账,乙方系统在每个结算日自动生成结算单,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指定付款机构发出付款指令,由付款机构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货款支付给甲方;关于结算期及结算日约定如下:

    1泰禾天丰电商平台结算采用快钱支付结算,账期为买家确认收货后10个工作日;账期满后乙方将可结算的货款及运费结算给甲方;

    2.以上结算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其在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或银行账户以便乙方完成货款结算,若甲方账户信息变更,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甲方变更账户造成货款支付失败、迟延或错误,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第九条甲方通过乙方平台达成交易商品的物流服务由甲方提供。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荐与乙方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物流服务公司,物流费用由甲方与所选择的物流服务公司独立结算,由所选择的物流服务公司向甲方承担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义务将业务规则明示于乙方的网站www.yweidao.com,并就业务规则向甲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甲方有义务阅读及获得该业务规则,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泰禾天丰电商平台交易规则》及有关文件的规定,通过乙方平台从事交易活动。

    第十一条甲方在乙方网站www.yweidao.com上销售商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以及原件照片)、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复印件以及原件照片)、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以及原件照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原件照片等。

    2.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须提供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3.特定行业资质:指甲方经营的商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若商家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经营酒类,需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

    2)销售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卫生许可证》(若食品生产厂商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涉及委托加工的,则提供品牌商给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以及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经营酒类,还需提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涉及到中间商授权的:提供每个中间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如经营酒类,提供每个中间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酒类流通备案。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平台销售的商品应为合法的正规商品,且不侵犯任何合法权利,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符合甲方在乙方平台上的描述,甲方对其在乙方平台上发布的所有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以及对商品和服务的描述。甲方应当按照《泰禾天丰电商平台交易规则》在乙方平台上发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命名规则、图片发布规则以及商品描述规则等。甲方应当在合法授权范围内销售商品。

    如因此导致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由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如果买卖双方对商品的质量意见不一致,由乙方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和专家,对交易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所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鉴定。对于甲方所售出的商品,以及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损耗,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对于甲方在乙方平台上公布的数据,甲方应当进行最终确认。

    第十三条乙方应通过网站www.yweidao.com及相关软件及时发布电子交易相关的行情、交易公告、交易信息,但该行情、交易公告、交易信息仅作为电子交易参考之用,不构成对甲方进行电子交易的任何指引或误导,由此发生的交易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不参与甲方与其他会员之间的实际交易行为。甲方和乙方之间不因本协议的签订而构成任何代理、合伙、合营、担保、雇佣或特许经营关系。甲方如因在乙方的电子交易平台上的交易活动而与其他会员发生争议,甲方同意在乙方主持下通过充分的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应按照乙方公布的各项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交易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照《泰禾天丰电商平台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履行协议义务。否则,乙方有权依据《泰禾天丰电商平台交易规则》对甲方给予警告、暂停交易、限制权限、在有关网站、媒体上进行公告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者,乙方有权注销甲方相关交易会员账号,并保留对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十六条甲方在乙方交易平台发生违约,按照交易规则需要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保证金中自动扣除违约金。

    第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和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法规规定必须披露之外,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相对方的特别指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八条甲方需在平台服务费到期前一个月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平台服务费,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重新进行相关审核。若甲方出现欠缴服务费情况,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相关交易会员账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黑客攻击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或交易数据中断,恢复交易时以故障发生前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第二十条如甲方要求解除本协议,可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核通过后予以销户,并退还保证金和剩余的平台使用费等。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属文件一、附属文件二,以及所有在乙方网站www.yweidao.com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平台使用规则;所有平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 年。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章日期不同的,以最后签署日期为生效日期。

    第二十五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青岛西海岸泰烨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一:

    法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本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_______(附加盖公章并由其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其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在青岛西海岸泰烨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全权处理交易有关事宜,包括交易、提取结算数据、资金存取及查询等。该人员(被授权人)在有种网的所有行为均视为本单位操作行为,由本单位负完全责任。

    本授权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单位向青岛西海岸泰烨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书面撤销本授权委托书之日止。

    备注:

    被授权人预留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 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泰禾天丰平台会员申请表

    会员名称:

    会员号:

    企业规模

    注册资金: 万元

    服务内容

    网上店铺类型:□旗舰店 □专营店 □专卖店□运营托管服务 □入驻第三方平台 □其它

    经营品种

    经营区域

    结算周期

    买家确认收货后10个工作日

    青岛西海岸泰烨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单位已经明晰泰禾天丰平台入驻协议的内容,决定申请成为泰禾天丰平台会员。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